大方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大方县位于贵州省西北部、毕节地区中部、乌江上游六冲河北岸,总面积3505.21平方公里,辖36个乡镇389个村(居)委会,居住着汉、彝、苗、白、仡佬等23个民族。2005年年末总人口97.79万人,少数民族占33.02%,农业人口93.1万人,占95.2%。全县境内海拔720米—2325米,年平均气温11.8℃,无霜期257天,年平均降雨量1150.4毫米,年日照时数1335.5小时。属暖温带湿润季风气候。全县有天然林15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32.5%,空气清新,大方冬暖夏凉,气候宜人,被喻为天然氧吧。大方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周属夜郎国地,蜀封罗甸王国,宋赐罗施鬼主,元置顺元宣抚司,明领贵州宣慰使,清康熙五年设大定府,明国三年废府设大定县,1958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大方县,1987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对外开放县。千百年来,水西彝族土司政权治所大方,世代相袭,使大方成为黔西北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传承了古老渊深的华夏文明,积沉了多民族灿烂辉煌的历史文化,孕育了流芳千古的彝族女政治家奢香。奢香在摄贵州宣慰史期间,平息战衅、兴办汉学、开辟九驿、发展耕织,尽毕生精力,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致力于发展水西经济、文化,深受人民爱戴。大方文化底蕴深厚,文物典籍繁多,人文景观丰富,民族民间艺术多姿多彩,书法、灯谜、诗词、楹联、木雕、农民画、漆器工艺等,一直在黔西北文化领域独树一帜,兴盛不衰。是文化部命名的“中国民间绘画画乡”和贵州省政府命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曾被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表彰为“广播电视先进县”。记载历史轨迹的“井文化”、“塔文化”和贵毕高速公路修建后的“桥文化”与大方传统的荆州龙灯、彝族火把节、苗族跳花坡、白族节等民族风情串起了人类文明的链珠,形成了绚丽多姿的民族文化。